关于做好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
人物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主办单位,各盟市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自治区、盟市及中央驻区各新闻单位:
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拟于今年8-9月份启动。为了更好地组织动员全区广大群众都来参与推选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为下一步选准、选好感动内蒙古人物打下厚实的基础,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排,本届评选活动的实施步骤从七月份开始,先期做好寻找、推选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在前四届评选活动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继续开展好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引导人们以感动内蒙古人物为榜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内蒙古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为实现我区“8337”发展思路、为打造祖国北疆这道亮丽的风景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参选条件
(一)事迹发生在内蒙古境内并对内蒙古产生积极深远影响的区内外或国(境)外公民,可作为候选人参与评选。
(二)事迹发生在区外或国(境)外并对内蒙古产生积极深远影响的内蒙古籍公民(生活、成长在内蒙古),可作为候选人参与评选。
(三)获得提名的候选人的事迹须具有真实性、代表性、时代性、鲜活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四)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可优先获得提名。
(五)事迹发生或延续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已获得感动内蒙古人物称号的不再提名参选,曾获得提名奖的,2013-2014年期间有新的感动事迹的可继续提名参选。
三、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提名标准
(一)个人(集体)的生活经历或行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三)以个人(集体)的力量,为人类生存环境、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突出贡献。
(四)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五)在公益、慈善、捐助、爱心事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集体)。
(六)个人(集体)的行为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以实际行动感动和影响了公众。
四、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报《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附事迹材料(个人1500字左右,集体3000字左右)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条理清晰、紧扣感动人心。文字材料各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二)推荐的候选人都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在候选人推荐表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保证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性。
(三)上报推荐材料的时间在2014年7月25日前。
(四)报送办法:
1.各主办单位要从本单位、本系统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工作,经筛选、汇总,统一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各盟市要协调组织旗县、盟直机关、盟市媒体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由盟市统一筛选、汇总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3.中央驻区新闻单位、自治区和呼市新闻单位可将采访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直接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4.请负责报送材料的各主办单位、各盟市和新闻媒体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络,做好候选人推选工作。
五、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络方式
联系人:路婷婷 15047818724 吉雅萍 15124709198
联系电话:0471-4615634
传 真:0471-4611916
网 址:www.gdnmg.cn
电子邮箱: gdnmg0471@163.com
邮 编:01001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中国农科院呼和浩特分院科研楼一楼东门115室
附件:
1.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名册
3.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各单位联系人回执表
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